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
答复时间:2025-04-22
尊敬的市民朋友:您好!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,我们非常重视,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办理。房山区人力社保局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:您好,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,根据《北京市<就业失业登记证>管理暂行办法》(京人社就发〔2011〕80号)文件,在本市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人员均可申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(《就业创业证》),与是否京籍、是否为“4050”人员无关。非京籍可到常住地、就业地或参保地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,目前因全市业务系统调整,建议可申领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。感谢您对房山区的关注,诚挚的邀请您继续对我们进行监督,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